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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顶集团2012-2013学年员工阳光长跑暨早锻炼实施方案

作者: 时间:2016-11-11 点击数:

云顶集团2012-2013学年员工阳光长跑暨早锻炼实施方案

发布单位:体育部 发布时间:2012-12-03

为增强员工体质,磨练员工意志,激励广老员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,促进学风、校风建设,根据教育部颁布的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和《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云顶集团员工早锻炼实施方案。

一、参加对象

仙林校区一、二年级员工。

二、时间、地点安排

1、早锻炼周数:2012年12月3日---2013年1月4日,共4周。

2、早锻炼时间:周一至周五6:50—7:50。节假日、雨雪天除外。

3、早锻炼地点:中苑田径场、西苑田径场、北苑篮球场。

4、校广播站每天6:40播放晨曲(广播操曲目播放一至两遍)。

三、早锻炼形式

1、早锻炼活动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,形式不限(如:跑步等)。

2、确定固定地点,每天有专人在7:00---7:50准时考勤。

四、早锻炼管理办法

1、考勤

由体育部老师在固定地点对各学院员工早锻炼情况进行考勤。

员工参加早锻炼必须带本人饭卡和员工证到指定地点刷卡考勤。刷卡必须刷2次,开始锻炼刷一次,结束锻炼刷一次,间隔时间至少为20分钟。

下列同学可以免早锻炼:

1)运动受伤的同学

2)经医院证明患有疾病不宜参加锻炼的同学

3)已安排实习的班级

4)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员工(如广播员等)

2、请假

1)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时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,应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。

2)员工请假,必须书面申请,并经辅导员批准。

3、考核

1)每位员工每周必须进行二次早锻炼,本学期至少需完成8次。

2)早锻炼出勤统计由体育部负责。

3)负责考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勤员工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者,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,按相关条例处理。

4)员工早锻炼情况作为体育课平时成绩计入本学年体育成绩的考核。

5)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员工名单,各学院每周要出具证明并送体育部备案。

4、奖励

按照一学年员工的实际出勤率排名,排名前八的院系在明年的学校秋季运动会上颁发“阳光长跑活动最佳组织奖”;出勤率排名前100名的员工颁发个人的“阳光长跑优秀奖”

五、督促检查

1、各学院辅导员应负责所属员工早锻炼出勤的督促检查工作;

2、员工处、体育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工作;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员工的早锻炼情况进行抽查

本办法由员工工作处、体育部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员工处

体育部

2012年11月15日

附件:各学院员工阳光长跑暨早锻炼时间及刷卡地点安排

附件

各学院员工阳光长跑暨早锻炼时间及刷卡地点安排

时 间

院 系

地 点

备注

每周一至五

(6:50—7:50)

经济学院

财政与税收学院

金融学院

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

公共管理学院

法学院

新闻学院

食工学院

中苑田径场

每周一至五

(6:50—7:50)

国际经贸学院

工商管理学院

会计学院

信息工程学院

云顶集团

外语学院

艺术设计学院

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
西苑田径场

每周一至五

(6:50—7:50)

暂定为宿舍在北苑的一二年级员工

北苑篮球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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